摘要: 马克思主义对城乡关系的回应比较独特,其开辟的资本逻辑批判与空间正义方法逐渐被引入到其他学科之中并改造了这些学科的传统研究框架,是唯物史观的有机组成。唯物史观不仅为城乡问题研究提供了总体性的视角,将城乡之间的互动纳入社会形态的更替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还以城乡关系的分析为载体揭示了社会内在矛盾的性质及其展开方式。从人类文明的高度来看,西方国家试图通过资本主义扩张来实现城乡融合的道路是失败的,现代中国在城乡问题上的新探索体现了对自身发展道路的自主探索,使城乡融合具有了伟大的世界历史意义。
摘要: 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求健全和完善治理制度体系, 型构制度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基层直接民主制度, 是城乡居民群众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自治思想为指引,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 基于保障国家与社会利益平衡、保卫人民权利实现、保护民主与治理目标落地, 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民主 “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 和自我 “管理、服务、教育、监督” 的制度与实践。新时代新征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成熟定型、制度优越性充分展现, 应遵循 “三步走” 战略部署, 努力构建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打造全过程民主自治共同体、健全党领导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基层协商参与治理渠道、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推进基层全过程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摘要: 20 世纪 60 年代至 70 年代,阿尔都塞的理论研究处于高产期,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要整体理解阿尔都塞这一时期的思想发展脉络,就必须动态把握其思想中的重要线索,即关键概念的变迁。它具体展现为从“结构”概念到“意识形态”概念再到“形势”概念的发展路径。正是依循这一线索,阿尔都塞在不同思想阶段中能够先后提出结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和哲学实践理论。而对这三大成果的理论前提和具体内容的厘清,有助于清晰掌握阿尔都塞思想的总问题及其发展历程。
摘要: 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 为应对全球生态危机加剧和国际传播秩序重构的情境, 生态长江的环境叙事成为中国树立负责任环境大国形象的重要路径。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 梳理大河文明兴衰与生态治理的内在关联, 立足环境传播与国家软实力的互动逻辑, 探索国家形象的正面重构实践。生态长江形成对冲性复合叙事: 以江豚为生命符号的情感动员与以三峡工程为治理符号的效能展示。这缓解了西方 “环境威胁论” 压力, 将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理念转化为可感知的传播载体, 不仅为全球南方提供兼顾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的样本, 助力其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还推动全球环境话语从 “危机应对” 向 “文明共建” 升级。
摘要:中美美学交流互动是中美文化交流的重要部分。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学者重新审视实用主义,积极译介、研究实用主义美学,尤其聚焦罗蒂的伦理美学思想,相关研究逐渐增多。罗蒂伦理美学聚焦文学、文化中的个体伦理问题,深刻影响了中国当代美学发展走向。它促使中国当代美学更关注文学与文化现象,使美学成为文学、文化研究重要部分;推动中国当代美学更重视个体伦理现象,让美学与伦理学相互交融,研究重心转向话语、实用主义及二者比较研究。相关学者多维度推进研究:译介罗蒂论著,夯实文献基础;梳理伦理审美化趋向,增加历史深度;聚焦伦理问题,增强现实厚度;思考文学与文化关系中的个体伦理问题,丰富人文底蕴。这一系列成果究其根源,主要与罗蒂伦理美学思想具有创造性、跨学科性以及其中蕴含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精神有关。
摘要: 在政治鼎革与文化震荡的背景下, 19世纪末的书法研究以传统书法史论的系统梳理为根基, 在西学东渐的浪潮中萌生跨文化视野, 对外国书法开始关注。至20世纪初, 伴随着书法教育被纳入现代教育体系, 此时的书法研究在书法史之外, 既有书法立意研究, 也触及了书法实用技能教授等方面。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 书法研究转向关注书法学科化与教学体系化建构, 强化传统书法的现代发展。清末民初的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上承古代, 下启民国, 不仅具备过渡性的时代特征, 更是促使书法从古典“余事”向现代艺术门类范式转换的关键时期, 亟需重新评估清末民初书法的过渡性与现代地位。
摘要: 新《公司法》第54条正式确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终结了长期存在的理论争议与司法分歧。该条款以条件、主体、路径三位一体完成规范建构,在尊重股东期限利益的基础上强化债权人信赖保护,实现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的多元利益衡平。受立法条文概括性限制,该条在请求权主体、适用条件、出资方式及清偿范围等方面仍存在规范留白与解释张力。从法政策学与规范解释学视角看,加速到期的正当性根植于资本维持、债权人保护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制度适用中,应将申请主体扩张至已实缴股东;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采取“执行不能”与“持续性不能清偿”的限缩解释,出资财产限定为可即时变现类型;清偿范围以认缴出资为限且原则上不含利息。通过体系化完善,统一裁判尺度,兼顾效率与安全。
摘要: 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资本主义系统性困境显现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内学界围绕世界社会主义的主体力量、思潮理论、运动形态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主体力量上,多样性的世界社会主义力量共同展示复苏之势,但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仍未能形成破局之力;在理论探索上,对社会主义展开了从传统到现代的系统考察,掀起了研究世界社会主义的热潮;从发展态势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兼具历史、现实和未来三种面向,从大历史观研判世界社会主义状况与趋势是一大热点。显然,国内学界已经围绕世界社会主义形成了一个相对丰富的知识图谱和话语体系,这为扩大对外交流互鉴和提升政治引领奠定了基础。
摘要: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长江科技史是中华文明科技体系的重要分支, 深入研究这段历史, 对厘清文明脉络、厚植文化自信、赋能当代发展意义重大。从学术层面来看, 长江科技史孕育了稻作农业、青铜冶铸、水利工程、造纸印刷、传统医药等诸多原创科技成果, 补齐了以往偏重黄河流域的研究短板, 完整还原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绵延传承的发展脉络, 印证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与创新性。从文化层面来讲, 长江流域的古代科技成就, 是中华民族智慧与创新精神的生动体现, 彰显了华夏文明对世界科技发展的独特贡献, 能够破除“西方中心论”的偏见, 筑牢民族文化自信的根基。
摘要: 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物质基础和动力支撑。“四化同步”发展具有时间同步、空间优化协调和功能叠加等协同特征,其作用关系和发展机制不仅表现为内部子系统的简单互促关系,更体现为复杂、非线性的协同机制。这种协同机制既能推动“四化”正向互促,也能导致“四化”之间反向制约。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协调发展机制是“四化同步”的核心要义,应坚持系统论的方法进行全局谋划,注重增加绿色生态底色,完善工农城乡关系,更好地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摘要:离婚纠纷诉前调解囿于没有统一的上位规范,导致具体实践“野蛮生长”。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离婚纠纷诉前调解后再诉应受《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限制,该观点实质上扩张了离婚纠纷诉前调解的效力,使离婚纠纷诉前调解具有强制性和“既判力”。离婚纠纷诉前调解效力扩张不仅模糊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也混淆了离婚纠纷的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本质是立案登记制下诉讼系属起诉说的观点对诉前调解性质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立案登记制下诉讼启动时间适用诉讼系属送达说可能更为适宜,而在送达说下离婚纠纷诉前调解显著区别于《民法典》中的离婚诉讼调解,其性质为诉讼外的社会调解。从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角度出发,离婚纠纷的诉前调解实际上无法影响婚姻法律关系,法院不应当拒绝受理诉前调解后再次起诉的离婚纠纷。